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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便民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于:盐池通 发布时间:2018/2/22
一、受理条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盐州南路7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民政局窗口,1路、2路、23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站上下车。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四、咨询电话:0953-6611971 -6019531
五、申请材料:
1.材料名称:双方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来源渠道:公安、军队部门,
2.材料名称: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制材料,由申请人在材料中承诺对真实性负责。
3.材料名称: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制材料。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处:申请人到政务服务窗口,通过身份验证、签订服务协议后,填写申请表格(报告),递交申请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受理处: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根据用户信息、申请材料信息等,查看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用户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3.受理处: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结婚登记的受理范围。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盐池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岗职权范围。 (3).申请人是否为自然人。 (4).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和形式。
4.审查处: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意见。
5.决定处: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综合受理、审查岗意见,并就受理和审查工作规范性进行把控和监督,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6.送达处:政务服务大厅民政局窗口 根据审批决定发放《结婚证》或《不予办理通知书》。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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